发布日期:2019-11-18 来源:网络分享分享:
非洲猪瘟来势汹汹,不容迟疑。27吨生猪被检测出有非洲猪瘟病毒后,检察机关迅速行动,建议市场监管部门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又监督公安机关立案,并及时引导侦查取证。近日,湖北省阳新县检察院依法以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对犯罪嫌疑人杨某批准逮捕。
杨某是湖南长沙的一名冷冻猪肉制品经营户。今年10月6日,杨某租用货车,将价值38万余元的27吨生猪产品运往江苏南京销售,途经阳新县某收费站时被查获。经查,27吨生猪产品无检疫合格证明,且非洲猪瘟病毒的检验结果为阳性。

10月7日,阳新县检察院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派员介入,向该县市场监管局送达检察建议书,建议该局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同时向该县公安局送达法律文书,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10月10日,阳新县市场监管局将此案移送该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同日,阳新县政府成立查处涉嫌经营疑似染疫生猪产品案件工作专班,由该县公安局、检察院、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动物卫生监督所等单位共同办案。
非洲猪瘟是一种急性、烈性的传染性疾病,须尽快对病原猪肉进行无害化销毁。这27吨生猪制品的生产地分散在河南、辽宁、山东,出库地在长沙,销售地在南京,取证地点跨度远,侦查时间紧迫。10月14日,为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办案检察官与公安民警、行政执法人员一同赶到长沙进行现场取证,又于当晚赶赴主要产地河南,追溯这起跨省非洲猪瘟案的生产及流通源头。
10月18日,阳新县政府对27吨非洲猪瘟生猪制品进行了无害化处理,该县检察院派员监督。
“前几天,病原猪肉已进行无害化处理,也找到了相关联系人并对生产销售点进行了取证,我们下一步的侦查重点应该放在锁定证据链条、对应相关法条。”10月23日,阳新县检察院检察官与该县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的办案人员就此案召开联席会议,分析案情,锁定后续侦查方向。
11月4日,阳新县公安局对杨某涉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一案提请批准逮捕,阳新县检察院近日对杨某依法批准逮捕。目前此案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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