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5-24 来源:兴宾区经济贸易局分享:
2025年5月14日,来宾市公安局兴宾分局在来宾市兴宾区良江镇独女村高速路附近查获涉嫌走私的鸡爪冻品127件共2710公斤。查获现场,公安民警抓获一辆黑色小货车和一辆红色小轿车,车内分别装有鸡爪冻品2010公斤、700公斤。
因无法确定涉案鸡爪冻品所有权人,根据《关于修订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非海关监管区查获现场无所有人的应税应证进口货物物品及其运输工具处理细则(试行)>的通知》(桂打私综治组发〔2016〕11号)文件规定,兴宾区打私办发布认领公告,请上述鸡爪冻品的权利人或权利相关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持冻品权属及来源合法有关证明到来宾市兴宾区打私办(联系电话:0772-6680362)认领。
逾期不认领,将按照无主物依法移交自治区打私办统一进行无害化销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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