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11-05 来源:网络分享分享:
近日,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为严厉打击涉肉制品违法犯罪行为,保障肉制品质量安全,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海南省公安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深入开展肉制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涉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
广大人民群众可通过网络邮件、信件和拨打举报电话等方式进行举报。举报邮箱:hnhsyz110@163.com,来信地址:海南省公安厅旅食药环总队(海口市龙华区金岭路6号),邮编:570226。举报电话:110;0898-68924536(法定工作时间)。
据悉,此次线索征集范围涵盖制售病死、死因不明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违法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及化合物,非法使用鸡肉、猪肉、鸭肉、马肉等冒充劣牛、羊、驴肉或以涂抹香膏、血液等方式加工假劣牛羊肉制品,以调理肉冒充牛、羊等原切肉,滥用甲醛、硼砂等物质加工牛肚、血旺、猪肉等肉制品,使用工业松香拔毛以及私屠滥宰生猪等犯罪行为;非法买卖、伪造涉肉类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等不法行为。
警方提示,举报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相关违法犯罪线索,举报时请尽可能提供详细的时间、地点、违法犯罪事实材料。公安机关依法对举报人的身份予以严格保密,对于威胁恐吓,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关于征集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严厉打击涉肉制品违法犯罪行为,保障肉制品质量安全,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海南省公安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公开征集涉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现将线索征集范围、受理方式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制售病死、死因不明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违法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及化合物,非法使用鸡肉、猪肉、鸭肉、马肉等冒充劣牛、羊、驴肉或以涂抹香膏、血液等方式加工假劣牛羊肉制品,以调理肉冒充牛、羊等原切肉,滥用甲醛、硼砂等物质加工牛肚、血旺、猪肉等肉制品,使用工业松香拔毛以及私屠滥宰生猪等犯罪行为;非法买卖、伪造涉肉类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等不法行为。
二、线索举报注意事项
举报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相关违法犯罪线索,举报时请尽可能提供详细的时间、地点、违法犯罪事实材料。公安机关依法对举报人的身份予以严格保密,对于威胁恐吓,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举报方式
举报邮箱:hnhsyz110@163.com。
来信地址:海南省公安厅旅食药环总队(海口市龙华区金岭路6号),邮编:570226。
举报电话:110;0898-68924536(法定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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