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4-25 来源:财经广角分享:
栖霞苏家店村民韩先生最近买了批鸡苗,准备干养殖。谁知道,刚干了5天,鸡苗就死了大半。
韩先生的鸡苗是从南京一家家禽销售公司买的。这家公司网站上介绍可以提供养殖技术,养的鸡以后包回购,前提是要按厂家的技术方法来进行操作。于是,韩先生就与这家公司联系上了,并签订了鸡苗购销合同。
另外,韩先生买兽药用品的时候,也买了这家公司的。
就这样按照约定,4月8日韩先生与销售方的技术员一起将鸡苗拉回,养殖在自家的鸡棚里。然后,可能是鸡棚里温度的不够,每天都有小鸡死亡。而销售方的技术人员也只待了一天就离开了。
记者看到,在韩先生所签的鸡苗购销合同里,第三条饲养与管理:必须遵循鸡苗厂家提供的饲养,做好疫苗防疫程序,技术,管理等模式进行操作,如违反,出现伤亡,后果自负。
在第四条中也提到,在运输或者养殖期间,如鸡苗出现大批量死亡,鸡苗厂家有两种补偿方式,第一,一次性补偿购买者所购买的鸡苗数量,但是仅补偿一次。第二,如果购买者放弃养殖,鸡苗厂家赔付购买者签订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作为经济补偿。
那么,这个损失最终该由谁来承担,
鸡苗厂家会认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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