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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猪”向“运肉”转变,经检疫合格的生猪产品仍可调运

发布日期:2021-04-24 来源:新京报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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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农业农村部印发《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分区防控工作方案(试行)》,要求自今年5月1日起,将全国分为北部区、东部区、中南区、西南区、西北区等5个大区,开展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4月22日,农业农村部有关负责人指出,《方案》重点聚焦“一个转变、三项措施”,其中包括稳步推动“运猪”向“运肉”转变,推进指定通道规范化创建、强化全链条信息化管理、加强大区内联合执法。

“我国国土面积大,畜禽调运距离远,畜产品流通环节和渠道复杂,迫切需要加强规范和管理。”农业农村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加强生猪调运监管,是切断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传播途径、降低疫情跨区域传播风险的关键措施之一。

相关负责人指出,《方案》明确提出,强化生猪调运监管,要重点聚焦“一个转变、三项措施”。“一个转变”即稳步推动“运猪”向“运肉”转变;“三项措施”即推进指定通道规范化创建、强化全链条信息化管理、加强大区内联合执法。

其中,生猪调运监管政策,就是在保障生物安全条件下,畅通生猪调运。具体而言,可以概括为“三个畅通”,即畅通种猪、仔猪调运;畅通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无疫区、无疫小区的生猪调运;畅通满足“点对点”调运政策条件要求的生猪调运,保证从符合条件的养殖企业到符合条件的屠宰企业进行屠宰加工的生猪调运不受限。原则上生猪不向大区外调运,但经检疫合格的生猪产品调运没有限制。

对于实施分区防控中需要注意的问题,相关负责人特别提到,实施分区防控是一项全新的战略举措。各地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对可能会涉及管理方式的转变、各相关方利益调整和产业结构变革,要以管理创新适应新要求,以利益整合凝聚新共识,以结构优化促进新发展。

一要创新管理方式。农业农村部要求,各省份之间要建立高效的沟通、会商、督促、协调机制,及时共享信息、互认检测结果和联合采取防控措施,高效协调推进疫病防控和生猪生产发展等工作;各指导组和各大区要建立密切的联系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大区之间和大区内重点、难点、痛点问题。

二要兼顾各方利益。相关负责人提到,生猪产区、销区、产销平衡区利益诉求不同,大规模养猪企业和中小规模养猪场(户)政策需求各异,要充分考虑各方特殊性,更好地激发不同主体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不同主体共同发展、联防联控;更好地运用市场化手段,保证政策措施的可持续性、有效性和高效性。

三要优化产业结构。据介绍,我国生猪生产优势区域布局明显,加上各地大多数居民有消费热鲜肉的传统习惯,导致大量生猪长距离大范围调运,要在加强生猪产销规划衔接、强化调运监管、调整产业布局、发展配套产业和冷链运输,以及消费引导等多方面协同发展推进转变。

来源自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