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6-26 来源:海关总署分享:
根据海关总署和农业农村部2025年第130号至133号公告,为防范动物疫病传入风险,即日起,全面禁止直接或间接从以下疫区国家输入相关动物及其产品:
乌干达、几内亚比绍的禽类及其产品(新城疫风险)、乌干达的偶蹄动物及其产品(口蹄疫风险)、沙特阿拉伯、几内亚比绍的绵羊、山羊及其产品(小反刍兽疫风险)、西班牙、意大利的羊及其产品(痒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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