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12-15 来源:网络分享分享:

元旦临近,旅客携带礼品、礼盒进境情况逐渐增多。12月13日,横琴口岸截获三箱泰国鲜鱼,总重达42.24公斤,检验检疫工作人员依法将其全部作退回处理。
13日凌晨4点,横琴口岸24小时通关大厅内,一名旅客携带三个泡沫箱过关。检验检疫工作人员通过X光机成像设备发现异常,遂将其截留并开箱查验。经查,三个箱子中装的全部是泰国鲜鱼,总重42.24公斤,数量较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水生动物产品禁止携带、邮寄进境。该旅客未办理检疫审批手续,现场工作人员依法对该批鲜鱼进行截留并开具凭证,要求旅客及时作退回处理。
鲜鱼可能携带致病菌或有害生物,除具备食品安全风险外,一旦入境将对我国生态平衡、水产养殖业构成威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活鱼、鲜鱼及其他水生动物产品,未经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许可,并不具有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机构出具的检疫证书,禁止携带、邮寄入境。检疫人员提醒旅客,出入境时应了解国家相关法律条文,以免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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