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6-02-03 来源:冻品行情分享:
重要提醒!所有农产品从业者注意了!
2026年2月1日起,我国正式全面启用新版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以下简称“新证”),农业农村部2025年第4号令明确要求,蔬菜、猪肉等7大类农产品,不带证将无法上市、不得收购!
这张被称为农产品“安全身份证”的新证,不仅彻底规范了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全流程,更和每一位生产者、收购商、消费者息息相关——小到农户卖菜,大到企业出口(比如此前湖南冰鲜猪肉出口新加坡),都离不开它!
今天一次性讲透:新证到底是什么?谁要开、怎么开?违规会有什么后果?一文读懂,避免踩坑!
很多人以为新证只是“换个样式”,其实不然!它是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根据质量安全控制、检测结果开具的“责任承诺书”,核心是承诺:销售的农产品未使用禁用农药、兽药及其他化合物,常规农残、兽残不超标。
和旧证相比,新证有3个核心升级,更严格、更规范、更实用:
1. 管控范围更明确:明确覆盖7大类农产品,无死角——蔬菜(含人工种植食用菌)、水果、茶鲜叶、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以及农业农村部规定的其他农产品;
2. 责任划分更清晰:明确生产者、收购商、屠宰经营者的各自责任,从源头到流通,每一环都有明确管控,杜绝“权责不清”;
3. 开具方式更灵活:支持信息化(推荐)、印刷、手工填写,鼓励用二维码开具,扫码就能查看产品全程信息,还能和追溯标签、质量标志整合。
重点提醒:新证不是“合格检测报告”,“有承诺”不等于“绝对合格”,但一旦承诺不实,生产者将承担更严厉的法律责任,再也不能以“不知情”推卸责任。
新证的核心要求是“谁生产、谁负责;谁销售、谁担责”,不同主体的责任明确,千万别混淆,否则容易踩坑!
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在农产品产地,按生产批次开具新证,开具记录要保存至少6个月——可以凭生产过程管控结果开证,也可以凭批次检测结果开证;
小农户(重点注意):小农户销售自产农产品,可由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代为开具,也可自行手工填写,无需额外付费,杜绝“农户不会开、开不起”的问题;
屠宰企业:屠宰加工后的畜禽产品,必须开具新证才能出厂销售,确保屠宰环节的质量可控。
不光生产者要开证,收购商、经销商等流通环节,也有严格的验证责任,少一步都不行:
农产品收购商:收购7大类农产品时,必须查验新证,无有效新证的,一律不得收购、不得入库;
农产品批发市场、商超、便利店:进场销售的农产品,必须提供有效新证,市场主办方要严格查验、留存复印件,否则将被追责;
餐饮企业、学校食堂:采购农产品时,必须索取新证并留存,确保食材来源可追溯,守住食品安全底线。
并非所有农产品都要开证,这3种情况可豁免,记好避免白忙活:
① 生产者自产自销、直接卖给消费者,且数量较少的(比如农户在菜市场摆摊卖自家种的小菜);
② 用于加工的农产品原料(比如工厂收购蔬菜加工咸菜,收购时查验新证,加工后产品按食品相关规定执行);
③ 其他法律法规明确无需开具的情况(具体可咨询当地农业农村部门)。
很多从业者担心“不会开证、开错证”,其实新证开具很灵活,3种方式任选,重点是信息填写完整、真实:
1. 信息化开具(推荐):通过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推荐的APP、小程序、信息系统开具,填写相关信息后,可直接生成带二维码的新证,打印即可使用,扫码能查全程信息;
2. 印刷开具:适合生产规模大、批次稳定的企业,提前按统一模板印刷新证,填写生产批次、产品名称、承诺人等关键信息,签字盖章后生效;
3. 手工填写:适合小农户、零散生产者,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晰、信息完整,严禁涂改,填写后签字(按手印)即可。
重点填写内容(缺一不可):产品名称、产地、生产批次、开具日期、生产经营主体名称及联系方式、承诺内容、承诺人签字(盖章)。
这一点一定要记牢,别心存侥幸,违规不仅要罚款,还可能影响正常经营,甚至被纳入信用惩戒:
未按规定开具新证、不带证上市: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开具虚假新证、承诺不实: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涉嫌违法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收购商、市场主办方未查验新证: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造成不良后果的,从重处罚。
1. 误区一:“有检测报告,就不用开新证”—— 错误!检测报告是质量证明,新证是责任承诺,两者缺一不可,不能互相替代;
2. 误区二:“旧证还能用,凑合用就行”—— 错误!2月1日起,旧证正式停用,必须使用新版合格证,旧证视为无效;
3. 误区三:“小农户不用开证”—— 错误!小农户销售自产农产品,可代为开具或手工填写,并非不用开,不带证仍会被处罚。
1. 新证有效期:无明确有效期,原则上与产品保质期一致,建议按生产批次开具,一批一证,避免过期使用;
2. 咨询渠道:不清楚怎么开证、哪些产品需要开证,可拨打当地农业农村部门咨询电话,或到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咨询;
3. 过渡期:目前已进入过渡期,建议所有从业者提前熟悉新证开具流程,备好相关材料,避免2月1日起影响正常经营。
农产品质量安全无小事,这张“新身份证”,既是生产者的“责任状”,也是消费者的“放心符”,更是从业者合法经营的“通行证”。
请所有农产品生产者、收购商、经销商,务必重视起来,按时规范开具、查验新证,避免踩坑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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