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3-26 来源:冻品行情分享:
3月25日,海关总署发布公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奥地利共和国联邦社会事务、卫生、护理和消费者保护部共同签署的关于中国从奥地利进口猪肉的检验检疫和兽医卫生要求协议,即日起,允许符合相关标准的奥地利猪肉(含可食用猪副产品)进入中国市场。
据公告内容,更新后海关总署允许进口下列奥地利猪肉产品,其中包括:
1. 允许进口的猪肉是指冷冻(去骨和带骨)猪肉。 2. 允许进口的可食用猪副产品包括: (一)胴体的分割部分:冷冻未炼制猪脂肪(体脂,不包括内脏脂肪)、冷冻猪心、冷冻猪肝、冷冻猪肾。 (二)其他:冷冻猪肉〔包括冷冻猪舌、冷冻猪耳(不包括内耳)、冷冻猪鼻、冷冻猪脸、冷冻猪下颚〕、冷冻猪心管、冷冻猪气管、冷冻猪食管、冷冻猪横膈膜、冷冻猪连肝肉(猪肝带)、冷冻猪蹄(全蹄)(包括前蹄和后蹄)、冷冻猪尾。 据海关总署官网显示,目前共有奥地利6家输华猪肉工厂,2023年对华猪肉出口量为1.26万吨,对比2022年的1.63万吨同比下滑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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