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400-166-9656
  • 我的账户
  • 下载手机APP

    手机扫码下载
    用手机也能交易
发布信息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资讯 > 行业新闻>日本悍然排海!中国采取紧急行动!全面暂停!

日本悍然排海!中国采取紧急行动!全面暂停!

发布日期:2023-08-24 来源:肉交所分享:

收藏资讯

8月24日下午1点(北京时间今天中午12点),日本政府无视国际社会的强烈质疑和反对,单方面强行启动福岛核事故污染水排海,将福岛第一核电站核污染水排入海洋。中方对此表示坚决反对和强烈谴责,已向日方提出严正交涉,要求日方停止这一错误行为!


中国紧急暂停进口所有日本水产品!


刚刚,中国海关总署发布最新公告,为全面防范日本福岛核污染水排海对食品安全造成的放射性污染风险,保护中国消费者健康,确保进口食品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以及世界贸易组织《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决定自2023年8月24日(含)起全面暂停进口原产地为日本的水产品(含食用水生动物)。

u=1558916859,206270972&fm=30&app=106&f=JPEG.jpg


外交部最新表态:

日方凭一己之私利,给全世界人民造成二次伤害


外交部发言人就日本政府启动福岛核污染水排海发表谈话。

日本福岛核污染水处置是重大的核安全问题,具有跨国界影响,绝不是日本一家的私事。自人类和平利用核能以来,人为向海洋排放核事故污染水没有先例,也没有公认的处置标准。12年前发生的福岛核事故已经造成严重灾难,向海洋释放了大量的放射性物质。日方不应出于一己之私利,给当地民众乃至世界人民造成二次伤害。

日本政府没有证明排海决定的正当合法性,没有证明核污染水净化装置的长期可靠性,没有证明核污染水数据的真实准确性,没有证明排海对海洋环境和人类健康安全无害,没有证明监测方案的完善性和有效性,也没有同利益攸关方充分协商。海洋是全人类的共同财产,强行启动向海洋排放福岛核污染水,属无视国际公共利益的极端自私和不负责任之举。日方所作所为是将风险转嫁给全世界,将伤痛延续给人类的子孙后代,成为生态环境破坏者和全球海洋污染者,侵犯各国人民健康权、发展权和环境权,违背自身道义责任和国际法义务。日方将核污染水一排了之,同时也将自己置于国际被告席,必将长期受到国际社会谴责。

中国政府一贯坚持人民至上,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维护食品安全和中国人民的身体健康。


第一阶段核污水首批排放持续17天

240天到达我国沿海!


东京电力公司22日当天公布了向海洋排放的详细步骤。按计划,排放前在处理过的水中加入大量海水,如果确认浓度降低到预想的水平,将在17天内排放第一批共7800吨核污染水。2023年度预计排放约3.12万吨,氚总量为5兆贝克勒尔,约为东电年计划排放量上限(22兆贝克勒尔)的两成。

清华大学团队模拟日本核污水排海,240天将到达我国沿海。


进口海鲜还能吃吗?


联合国有毒物质和人权问题特别报告员马科斯·奥雷利亚纳曾表示,日本说核污染水将会进行处理,辐射物将会被控制在可接受的国际标准之内,但是处理的过程,也就是“高级液体处理系统”存在技术限制,所以无法保证一切能够成功。

德国海洋科学研究机构曾指出,福岛沿岸拥有世界上最强的洋流,从排放之日起57天内,放射性物质就会扩散到太平洋的大半区域,3年后美国和加拿大海域将遭到核污染影响,10年后蔓延到全球海域,影响到全球鱼类迁徙、远洋渔业、人类健康、生态安全等方方面面,对人类社会和海洋生态环境健康的潜在威胁难以估量。

我们在选择和食用海鲜时,应该注意其产地和种类,并根据相关标签和信息进行判断。


对中国影响大吗?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刘森林向央广网记者表示,日本核污染水经过一圈后,与我国接触的水域核放射量会降低很多。但放射量低,不代表影响不大,尤其是对当地影响,例如日本经济、当地渔民生计问题、周边韩国海产品等等。从社会角度来看,它会影响全球的经济发展。

针对我国的远洋渔场主要集中在环太平洋海域,其中西北太平洋海域也是和废水牌坊后首先受到污染扩散的海域。


640.jpg

核污染水入海可能对人造成损害的路径 图源/百度百科


刘森林表示,我国民众也不需要太过恐慌我国一直高度重视事故导致的日本输华食品放射性污染问题,持续开展对日本食品放射性污染风险的评估并及时应对。

近日,韩国海盐需求量激增。受日本福岛核污染水排海计划等因素影响,部分消费者和零售商开始囤积海盐。韩国政府向市场投放储备海盐,以应对海盐市场的波动。对此,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大连海事大学黄渤海研究院院长张晏瑲表示,我国食用盐与韩国不同,主要来自井盐,不会涉及污染区域,居民不用过度囤盐。




国家明令禁止进口这一系列的食品 

针对铤而走险、顶风售卖的商家 

有以下处罚措施

↓↓↓

如商家进口来自日本这十个县(都)的食品并进行销售,不但要接受行政处罚,还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二项规定,禁止生产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第一百二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有生产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的情形,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内容源自肉交所,转载注明原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