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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链成疫情风险点?多地新规出台

发布日期:2021-01-18 来源:网络分享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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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近日,一些进口冷链食品检出新冠病毒,甚至出现国内冷冻食品包装核酸阳性的情况。为严防输入,多地监管部门严把安全关,加强了对冷链食品的消杀和监测,并建立进口冷链食品追溯平台(以下简称追溯平台),覆盖海关入关到生产加工、批发零售、餐饮服务全过程。


  多地建立追溯平台并接入国家系统


  目前,全国多地建立了进口冷链食品追溯平台,并接入国家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平台,实现跨区域数据互通互认。
  据了解,目前接入全国平台试运行的省市一共有9个,冷链食品首站进口量占全国九成以上。基本实现从海关入关到生产加工、批发零售、餐饮服务的全链条信息化追溯,消费者扫一扫就可以追溯检验检疫证明、通关证明、消毒证明、核酸检测报告等信息。


  |  北京市追溯平台2020年10月上线


  2020年10月30日,北京东城区市场监管局前往北京绿地京创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崇文门外大街分公司,对进口冷链食品赋码情况进行检查指导。据了解,北京市追溯平台已于2020年10月上线。

  执法人员来到北京绿地京创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崇文门外大街分公司进口冷链食品销售管理部门,企业相关人员正在详细核对每个批次进口水产品的质量安全和产品追溯数据信息。同时,就企业提出的赋码、扫码、查询等追溯平台主要功能方面的问题逐一耐心给予解答。
  企业按照指导顺利生成打印出了包含详细产品追溯信息的电子追溯码,贴在货架旁边,供消费者扫码查验。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员还现场为执法人员演示了某批次进口水产品的收货入库和拆包打码的操作流程。
  根据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商务局联合印发的《关于推广应用北京市冷链食品追溯平台的通告》要求,自2020年11月1日起,未按照“北京冷链”管理要求上传产品追溯数据的进口冷藏冷冻肉类、水产品,本市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做到不采购、不销售、不使用。


 |  黑龙江省:15日起,无追溯码食品不得生产经营


    为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需要,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6日发布消息,自1月15日起,在黑龙江省内,无“黑龙江冷链”追溯码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不得生产经营。
  2020年12月18日,黑龙江省建立了统一的“黑龙江省进口冷链食品追溯平台”,采用云计算、区块链和人工智能识别等技术,可实现进口冷链食品全链条追溯。
  截至6日10时,黑龙江省已注册进口冷链食品经营者18194家,农批市场、农贸市场注册率达到95%,第三方冷库注册率达到100%,大型商场、超市实现了亮码销售,为积极防范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传播提供支撑。
  黑龙江省要求,1月14日前,黑龙江省现有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在“黑龙江冷链”中完成用户注册,在“黑龙江冷链”上如实上传进口冷链食品的来源、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报告、预防性消毒证明、流向等追溯数据,并完成赋码工作。
  未来,黑龙江省将对没有“三证一码”,即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和追溯码的冷链食品,实行禁止采购、储存、加工、销售。


 |  “蒙冷链”2020年12月28日上线


  目前,内蒙古自治区进口冷链食品追溯平台“蒙冷链”已完成建设进入全面推广应用阶段。
  据了解,自治区“蒙冷链”追溯系统自2020年12月28日上线试运行,通过“首岸赋码、首站赋码、一码通用”管理,将区内进口冷链食品所涉及的生产加工、销售、贮存、餐饮等环节以及接触的人员、车辆、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报告、消毒证明等追溯数据全部纳入平台管理,形成清晰的追溯链条,消费者能查询到购买产品的来源、产品信息以及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消毒证明、核酸检测证明等信息。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指导督促辖区食品生产企业、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饮企业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以及第三方冷库尽快入驻“蒙冷链”追溯平台,做到应入尽入、迅速入驻,确保1月10日前涉及进口冷链食品的生产经营主体以及第三方冷库要全部入驻“蒙冷链”平台。下一步,“蒙冷链”将与国家平台实行数据对接,实现进口冷链食品信息化追溯。


  |  青海省追溯平台上线


  1月13日记者从青海省市场监管局获悉,青海省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系统建设完成并正式上线运行。
  青海省冷链食品追溯管理系统对接国家数据库,实行“首站赋码”管理。由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包括食品进口商、生产经营企业、第三方冷库、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入场销售者、商场超市、生鲜电商和餐饮企业)在系统中完成主体用户注册,将采购进口冷藏冷冻畜禽肉、水产品的相关产品品种、规格、批次、产地、检验检疫、核酸检测、消毒证明等追溯数据如实上报,并使用系统按批次对相关产品进行电子追溯码赋码,实现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全程追溯。监管部门、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可通过追溯查询平台,实时查询相关进口冷链食品的追溯信息,便于及时对产品流向进行溯源倒查和精准定位。
  冷链食品追溯管理系统运行中,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采取集中约谈、集中培训和集中录入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尽快完成监管一线执法人员和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冷库经营管理者的系统操作培训工作,督促指导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冷库经营管理者及时下载安装追溯系统,完成用户注册,并如实上传主体、产品、从业人员和配送车辆等信息,实现进口冷链食品的首站赋码。同时,持续强化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的监督检查,对来源不明、相关票据不全和无“追溯码”的进口冷链食品,按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及时予以查处,深入推动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系统的全面应用。
  除了以上省市,河南、山东、湖北等地也都已建立追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