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400-166-9656
  • 我的账户
  • 下载手机APP

    手机扫码下载
    用手机也能交易
发布信息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资讯 > 行业新闻>河南推广冷链食品追溯系统 购买进口冷链食品实行实名制

河南推广冷链食品追溯系统 购买进口冷链食品实行实名制

发布日期:2020-12-31 来源:网络分享分享:

收藏资讯

在进口冷链食品包装抽检标本数次检出新冠病毒阳性后,河南官方30日发布通报称,目前,该省冷链食品追溯系统(简称“豫冷链”)已上线运行,此举可实现冷藏冷冻肉类、水产品等进口冷链食品全程追溯管理。同时,消费者今后购买进口冷链食品将实行实名制。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30日发布关于《推广应用河南省冷链食品追溯系统的通告》(简称《通告》)。《通告》指出,全省现有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应于2021年1月5日前在“豫冷链”中完成用户注册,使用“豫冷链”如实上传库存冷藏冷冻肉类、水产品等进口冷链食品的来源、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证明、预防性消毒证明、流向等追溯数据,并完成赋码工作。


《通告》明确,自2021年1月6日起,没有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证明、预防性消毒证明、“豫冷链”追溯码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不得销售。


《通告》称,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面向消费者销售进口冷链食品时,应在进口冷链食品外包装或货柜醒目位置加贴“豫冷链”追溯码。消费者购买进口冷链食品应使用支付宝或者微信扫码,核对产品信息与追溯码信息是否一致。当消费者不能使用微信扫码购买时,食品生产经营者应进行实名登记(姓名、地址、电话),并将登记信息上传至“豫冷链”。


进口冷链食品近期在河南数次被检出新冠病毒阳性。11月13日,郑州市疾控中心在一批产地为阿根廷的冷冻猪肉外包装抽检标本中,检出新冠病毒阳性;12月7日,一批原产地为俄罗斯的冷冻鸡整翅内包装在郑州被检出新冠病毒阳性;12月8日,5件产地为印度的进口带鱼外包装在鹤壁市山城区被检出新冠病毒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