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12-11 来源:网络分享分享:
12月9日上午,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集聚区分局工作人员对辖区内某水产企业冷库内的进口鱼货开展检查。检查人员发现,一批约2.5吨,原产地为印度、缅甸、印尼、乌拉圭,含134箱冻鲳鱼、100箱墨鱼等进口鱼货,由于无法提供齐全的“一码三证”,因此不符合上市销售要求,现场进行消杀后予以查封。
检查人员对不符合上市销售要求的货物进行消杀
近日,国内发生多起进口冷冻食品包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呈阳性,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12月9日,舟山市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管理的通告》(第27号),要求所有进入舟山市场的进口冷链食品(含水产品和畜禽肉),均应当提供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进口冷链食品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统称“三证”)和“冷链食品溯源码”,无“三证一码”或者“三证一码”不齐全的,一律不准加工、贮存、销售和使用。
检查人员对不符合上市销售要求的货物进行查封
舟山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排摸,强化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口冷链食品的追溯管理,严守进口冷链食品“物防”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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