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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冷链防控!交通运输部、北京、天津、河北出台新规定!

发布日期:2020-11-03 来源:独立研判深度分析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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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疫情防控策略,进一步守住守牢冷链食品风险防控底线,交通运输部以及北京、河北、天津等地相继出台了系列新措施。


交通运输部:严格查验进口冷链食品


吴春耕说,要严防疫情通过交通渠道传播,继续落实公路水路口岸入境运输的“货开客关”的总要求,强化对国际货物运输、货运驾驶员的封闭管理和定期核酸检测等相关工作。

同时,坚持人物同防,加强进口货物冷链物流环节的防控工作。会同海关等部门重点做好公路水路进口的冷链渠道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督促各地严格落实单证查验和信息登记制度,冷链物流企业要严格查验进口冷链食品、海关报单单据和检验检疫证明,不得承运无法提供进货来源的进口冷链食品。


北京新规定:


进一步完善全国口岸冷链食品清关进京措施10月30日下午,北京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第八十七次会议暨首都严格进京管理联防联控协调机制第四十四次会议召开,研究调度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会议强调,要严格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进京管控。严格落实核酸检测、14天居家或集中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做好社区管控,加强健康监测。要坚持外防输入不放松,抓好人和物两条防线。继续做好直航北京国际航班管控,从严从紧落实各项远端防控措施。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发挥冷链食品追溯平台作用,督促引导相关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进口冷链食品渠道清晰、全部可追溯。进一步完善全国口岸冷链食品清关进京措施。持续做好菜场、冷库等重点场所环境和人员核酸检测。

会议强调,要全力抓好秋冬季常态化疫情防控。强化监测预警,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挥好哨点作用。加强演出、体育赛事等文体活动管理,严格压实主办者责任,做到谁主办、谁负责。社区(村)要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指引,加强日常检查管理和防疫物资储备,发挥社区(村)公共卫生委员会作用。集中观察点要做好环境消杀和清洁卫生,加强工作人员自我防护。抓好各类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做好诺如病毒等疾病预防,保障师生安全健康。抓实各类考试防疫工作。盯紧农贸市场、商超、楼宇、学校、工地、公共交通等,落实好各项防疫措施。推进交通重点场所监测哨点建设。抓好院感防控不放松,加强院感风险排查,做好发热门诊和定点医院管理。


河北新规定:


河北:从国外、省外购入进口冷链食品须提前报备为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疫情防控策略,进一步守住守牢冷链食品风险防控底线,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了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含食品生产者、食品销售者、餐饮服务单位、单位(含学校)食堂、食品及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食品小摊点、从事冷链食品贮存业务的非食品生产经营者等)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控制工作通告。

通告显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要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及时调整、更新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增加新冠病毒防控的管理措施,切实做好从业人员防控、装卸储运过程、食品生产经营过程防控。

采购、使用、销售进口冷链食品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关注海关总署关于进口冷链食品境外生产企业相关公告

从国外、省外购入进口冷链食品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于购进食品到达本省行政区域前24小时,向货物到达目的地县级卫生健康、市场监管部门书面报备购入者名称、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批号、供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报备可以采用传真、发送电子文档、当面送达等多种方式。货物到达目的地后,对货物、车辆、人员、环境进行核酸检测。检测采样后,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技术指南》要求,对食品外包装进行全方位喷洒或擦拭。全面消杀后,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将货物单独存放在转运区,不得与其他货物混放。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再开箱使用。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要求,严格履行食品追溯主体责任,建立进货查验、进货查验记录和销售记录。


天津新规定:


“天津追溯”助力进口冷链食品监管 无追溯数据不得销售30日起,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对天津市进口冷藏冷冻肉类、水产品开展追溯管理,消费者可扫码查询产品溯源信息,同时对没有追溯数据的进口冷链食品,要求生产销售者坚决不经营、不采购、不销售。

9月11日,天津作为全国第一批6个试点省市之一,全面启动进口冷链食品追溯工作。9月14日,按照“全程追溯、一码通行、便捷查询”原则,经过前期充分调研和紧张开发建设,“天津冷链食品追溯平台”建设完毕,在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试点运行,目前已上传国家进口冷链食品追溯平台追溯数据972条。在试运行基础上,10月30日起平台在全市食品生产销售环节全面上线运行。

截至目前,全市1008家进口冷链食品生产销售单位注册“天津冷链食品追溯平台”,上传进口冷藏冷冻肉类、水产品的追溯数据2361批次,落实电子追溯码。食品经营单位在市场销售时,应在产品外包装或货柜明显处加贴“天津追溯”电子溯源码,消费者可通过微信“扫一扫”或“津门食安”微信公众号扫描产品外包装或货柜上的电子溯源码,查询产品溯源信息。

近期,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将以进口冷链食品追溯平台正式上线运行为契机,以进口冷链食品贸易商、食品生产企业、大型批发市场、商场超市等为重点,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安全监管和防疫安全检查力度,严查主体资格、贮存条件、追溯管理、质量安全等情况,如发现未在平台上传追溯数据的进口冷链食品,发现一起,纠正一起。

下一步,该委还将结合平台运行情况,将不断完善和优化平台功能,加强培训、指导和服务,为全市进口冷链食品生产销售单位提供更便捷的追溯管理工具,让消费者查询更便捷、更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