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07-03 来源:网络分享分享:
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局获悉,根据交通运输部和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通知要求,7月1日起,全国高速公路对整车运输种猪和冷冻猪肉车辆恢复执行收取通行费政策。
据了解,为稳定生猪生产,保障猪肉供应,满足人民群众生活需要,从2019年9月1日起,全国高速公路对整车合法运输仔猪及冷鲜猪肉的车辆,恢复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并在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对整车合法运输种猪及冷冻猪肉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鼓励相关车辆安装使用ETC车载装置,尽快实现不停车快捷通行,进一步提高鲜活农产品运输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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