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03-17 来源:网络分享分享:
3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生猪生产及相关产业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提出按照分区分级防控的要求,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同时,鼓励各地采取针对性措施解决难点堵点,推动生猪养殖及相关企业尽快复工复产。
从具体措施上看,此次政策堪称今年以来生猪养殖扶持力度最大的一次。
《意见》首先指出,非洲猪瘟防控具有长期性、复杂性,生猪产能恢复需要一定的周期,且新冠肺炎疫情对生猪养殖业,特别是产能的加快恢复带来一定冲击,预计全年猪肉供应依然紧张,需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1)落实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助经费
财政方面,《意见》明确,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继续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生猪良种繁育、疫病防控、标准化规模养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项目建设。用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生猪生产及相关产业。落实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助经费。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导向作用,将自动饲喂、环境控制、疫病防控、废弃物处理等农机装备纳入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中央和地方可按规定通过现有资金渠道,统筹支持地方猪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
(2)调整贷款贴息补贴门槛
金融保险支持上,《意见》强调,引导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加大对生猪产业的支持,尤其加大对符合授信条件但暂时遇到经营困难的种猪养殖场、生猪规模养殖场和屠宰加工企业的支持力度。将生猪养殖场户贷款贴息补助范围由年出栏5000头以上调整为500头以上。
同时,指出积极支持生猪养殖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开展直接融资。完善生猪政策性保险政策,鼓励具备条件的地方持续开展并扩大生猪价格保险试点。
(3)养猪、饲料、屠宰企业将纳入新冠防控重点保障名单
在支持企业克服疫情困难上,《通知》要求,按照分区分级防控的要求,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同时,鼓励各地采取针对性措施解决难点堵点,推动生猪养殖及相关企业尽快复工复产。将生猪生产和相关饲料企业、种猪企业、屠宰加工企业纳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管理。加大支农支小等各项再贷款对生猪生产及相关产业的支持力度。把饲料产品及原料、种畜禽、仔猪、出栏畜禽、冷鲜猪肉等纳入生活必需品应急运输保障范围,切实落实绿色通道政策。协调解决好建筑用工、建筑材料供应等问题,确保各地新建和改扩建生猪养殖项目尽快开工复工、投产达产。
其中特别指出,对于将不符合要求的耕地或其他土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的,允许发展生猪养殖。对打着环保等名义擅自搞无猪市、无猪县的,要坚决予以纠正。
(4)5000头以下生猪项目无需环评审批
生猪绿色养殖方面,《通知》还强调,规范生猪规模养殖环评管理,加快落实年出栏量5000头及以上养殖场环评告知承诺制试点,对5000头以下生猪养殖场项目实行在线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无需办理环评审批。
(5)鼓励生猪企业延长产业链,发力屠宰加工
在全产业链发展方面,《通知》指出,要支持生猪养殖、屠宰、加工等龙头企业通过联合、收购和订单合同等方式,在省域或区域管理范围内加快全链条生产发展。引导大型养殖企业配套发展生猪屠宰加工业,在东北、华北、黄淮海、中南、西南等生猪养殖量大的地区就近配套建设屠宰加工产业,实现生猪主产区原则上就地就近屠宰,形成养殖与屠宰加工相匹配的产业格局。
同时,要实行生猪屠宰分级管理制度,鼓励屠宰企业发展肉品精深加工和副产品综合利用,优化产品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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