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03-16 来源:网络分享分享:
盯上44头生猪!骗子设下高买低卖骗局
22元/斤多收购的生猪,转手就以21元/斤甚至10多元/斤卖掉。这样的“猪老板”让人生疑。3月2日,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警方抓获的这个做“亏本生意”的“猪老板”原来是个诈骗嫌疑人。
2月15日,自流井区舒坪派出所接到群众郑某报警,2月11日上午,一个叫“张强”的人联系到郑某的老板周某,表示要收购一批生猪。2月13日,周某委托郑某从宜宾市筠连县托运44头生猪,以22.3元每斤的价格出售给“张强”,总计价值为22万余元。
生猪到达自贡后,“张强”带领郑某先将生猪拉到仲权镇某屠宰场,卖掉6头生猪给夏某,当场收取了夏某38700元货款。接着又来到舒坪镇某屠宰场将剩余的38头猪全部卸在猪圈中。将其中的10头生猪以21元每斤的价格出售给屠宰场内商家缪某,合计57835元,缪某暂未付货款。
张强表示等剩余28头猪全部卖掉后一次性结清全部货款。
2月14日早上,张强便将剩下的28头猪以15.5元每斤的价格卖给毛某,毛某向张强指定的银行卡转账支付了86490元。但当周某再次联系张强已了无音讯,随即委托郑某来到派出所报案。
案情随即上报自流井公安分局刑侦大队,警方及时联系银行冻结了毛某转给张强账户内的86490元货款,并告知缪某暂不支付货款,同时做好荣边镇养殖户工作,请求暂时代养剩余的28头猪,待案件办结时补偿相应的养殖费用。
通过一系列的止付措施,警方及时挽回了老板周某大部分损失,最大程度的保障了受害人及第三方购买人的权益。
经过警方一系列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并非名为“张强”,真实姓名为王某某,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并为累犯。案发后,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便将手机关闭,藏匿于荣县某出租屋内。
1)凡本网注明“来源:肉交所”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和视频文件,版权均为肉交所独家所有。如需转载请与400-166-9656联系。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须注明来源“肉交所”,违反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肉交所收集的部分公开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
3)肉交所提供的信息,只供参考之用。本网站不保证信息的准确性、有效性、及时性和完整性。
4)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