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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尽快将《畜禽遗传资源目录》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

发布日期:2020-02-28 来源:网络分享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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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2月27日就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和贸易工作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



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

渔业渔政管理局副局长韩旭在发布会上介绍,目前正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的新要求,争取尽快将《畜禽遗传资源目录》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

韩旭介绍说,《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就是规定哪些动物属于畜禽,而不是陆生的野生动物,哪些动物的遗传资源的保护利用、繁育、饲养、经营、运输等活动属于畜牧业生产。畜禽主要是指人类为满足肉、蛋、乳、毛皮等需要,经过长期劳动驯化的各种动物。其和野生动物有很大区别,主要有四点:一是经过长期人工饲养,并在生产中广泛地应用;二是其表型和野生动物发生了本质变化,有稳定的人工选择经济性状;三是已经形成稳定的疫病防控体系;四是符合国际的惯例。

从2006年以来,农业农村部组织开展了全国畜禽遗传资源的调查,已基本摸清了畜禽遗传资源的家底,编纂完成了《中国畜禽遗传资源志》,起草制定《畜禽遗传资源目录》。

韩旭介绍,关于养殖的两栖爬行动物,正在和国家林草局协商,本着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保障人民健康安全,保障水产品供给安全的原则,调整完善相关的目录和配套规定,进一步明确禁食的范围。在新的目录出台之前,对于已经列入《国家重点保护经济水生动植物资源目录》或《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的物种,将通过文件的形式尽快予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