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11-01 来源:网络分享分享:
记者从龙湾区市场监管局获悉,近日该局接举报称,有大量未经检疫检验的羊肉流入我市。经调查,发现该批羊肉的随货票据《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系假合格证。
据龙湾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6年12月30日,该局曾接举报,称龙湾国际机场物流部有大量未经检疫检验的羊肉。执法人员检查了投诉件中所称的羊肉后,发现均有随货票据《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A)和航空货运单,对上述羊肉予以放行。2017年1月13日,该局再次接到举报,称2016年12月30日发现的随货票据《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A)是假合格证。
经查,当事人李光保向供货商王宇辉购进羊肉794公斤,当事人林建昆向供货商高建林购进羊肉614公斤,通过航空货运由山西太原机场运至温州龙湾国际机场物流部,再由当事人放在农贸市场销售。上述羊肉随货合格证明均为假证。该局对当事人李光保和林建昆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肉类的违法行为,分别予以罚款40万元和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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