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09-19 来源:网络分享分享:
屡禁不止的“瘦肉精”再度浮现餐桌,再次敲响食品安全警钟。近日,泰顺县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批准逮捕三名“瘦肉精”涉案嫌疑人钟某、夏某和李某。
日前,泰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日常检查过程中,发现泰顺某宾馆的卤牛肉含有“盐酸克伦特罗”(俗称瘦肉精)成分。后公安部门介入侦查,发现宾馆的牛肉均由嫌疑人钟某、夏某提供。“瘦肉精”被明令禁止在畜牧养殖中使用,误食含有“瘦肉精”的肉制品容易引发多种毒副作用,将严重影响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泰顺县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检察官得知后高度重视,在公安机关立案的同时,同步提前介入侦查。在审讯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钟某和夏某口中提及的金华“小李”存在重大的嫌疑。
经查,钟某和夏某均为泰顺人,在泰顺某菜市场以售卖牛肉为生。犯罪嫌疑人李某系金华市畜牧交易所的活牛交易经纪人。2017年7月,李某受钟某的委托在金华市畜牧交易所购买活牛,挑选并购买了使用“瘦肉精”养殖的料牛并运往泰顺供钟某售卖。
明知李某提供的料牛使用了“瘦肉精”进行养殖,钟某仍进行了屠宰和销售赚取更多的差价,同时自己也使用瘦肉精喂养活牛。夏某也在知情的情况下继续和钟某从事屠宰销售含有“瘦肉精”的牛肉。检察官认为,上述三人的行为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从而依法将其逮捕。
检察官提醒,食品安全无儿戏,一旦发现有不法分子非法生产和销售含有“瘦肉精”的畜产品,请积极向执法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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