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400-166-9656
  • 我的账户
  • 下载手机APP

    手机扫码下载
    用手机也能交易
发布信息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资讯 > 政策法规>第四批中央环保督察已进入第三阶段,8地处罚金总额超2.8亿

第四批中央环保督察已进入第三阶段,8地处罚金总额超2.8亿

发布日期:2017-09-11 来源:网络分享分享:

收藏资讯

国家环保总局网站9月5日消息,截至9月4日,第四批中央环保督察的8个督察组均已完成第二阶段下沉督察任务,并已启动第三阶段督察。

据介绍,在下沉督察阶段,各督察组及时转办督办群众环境举报,并针对第一阶段督察发现的突出环境问题,开展现场调查取证。各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督察整改,借势借力推动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强环保长效机制建设。

来自国家环保总局网站的数据显示,截至9月4日,8个中央环保督察组共收到群众举报44134件,受理有效举报32277件,经梳理合并重复举报,累计向被督察地方交办转办29189件;各地方完成查处18565件,其中立案处罚5625家,处罚金额28087.83万元(浙江一地罚金13844.26万元);立案侦查226件,拘留285人;约谈2914人,问责4129人。

环保部还通报称,各地也进一步加强了边督边改工作。如西藏自治区明确干部选拔任用要与环境保护直接挂钩;浙江省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多个地市开展传统特色产业综合整治,推动集中、集约发展;吉林省针对严重污染的伊通河流域开展整治,主河道28个排污口实现封堵、截污;山东省通过“过桥行动”帮助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户)稳妥实施关停搬迁等。

根据督察安排,目前各督察组正在开展第三阶段督察,并继续受理人民群众的环境信访举报。



第四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下沉阶段结束各地进一步加强边督边改工作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第四批8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吉林、浙江、山东、海南、四川、西藏、青海、新疆(含兵团)等省(区)实施督察进驻。截至9月4日,8个督察组均完成第二阶段下沉督察任务。

下沉督察阶段,各督察组高度重视群众环境诉求,及时转办督办群众环境举报,并针对第一阶段督察发现的突出环境问题开展现场调查取证。各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督察整改,借势借力推动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强环保长效机制建设。山东省通过“过桥行动”帮助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户)稳妥实施关停搬迁,兼顾法纪刚性与民生温度;浙江省注重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多个地市借势开展传统特色产业综合整治,推动集中、集约发展;西藏自治区明确干部选拔任用要与环境保护直接挂钩;吉林省针对严重污染的伊通河流域开展整治,主河道28个排污口实现封堵、截污;四川、新疆等地坚持依法依纪实施督察问责,不断强化各级各部门的环保责任意识;青海省加强对各市(州)督察整改的督促指导,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海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也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整改,举一反三,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截至9月4日,8个督察组共收到群众举报44134件,受理有效举报32277件,经梳理合并重复举报,累计向被督察地方交办转办29189件;各被督察地方完成查处18565件,其中立案处罚5625家,处罚金额28087.83万元;立案侦查226件,拘留285人;约谈2914人,问责4129人。通过边督边改,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引起社会强烈反响,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根据督察安排,目前各督察组正在开展第三阶段督察,并继续受理人民群众的环境信访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