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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沈阳:三人销售含瘦肉精美肥牛肉获刑

发布日期:2017-06-26 来源:网络分享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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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陈某、女子张某、冯某在北方肉食城销售含有莱克多巴胺成分的美肥牛肉,莱克多巴胺也就是瘦肉精

 

    近日,法院发布案件判决结果,陈某等三人因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已经分别获刑。

 

    男子陈某是北方肉食城一冻品档口的经营者,女子张某和冯某也是该肉食城的个体工商户。

 

    2016年3月,陈某在沈阳市皇姑区明廉路北方肉食城一冻品档口,向吕某、马某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美肥牛肉。

 

    2015年10月至2016年4月期间,张某、冯某在沈阳市皇姑区明廉路北方肉食城羊肉区一牛羊肉冻品行,向杨某、李某、刘某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美国肥牛肉。

 

    经中国检科院综合检测中心检验,陈某、张某、冯某销售的牛肉中检出莱克多巴胺成分。

 

    今年4月,检察机关将此案公诉到法院。法院审理此案认为,陈某、张某、冯某违反相关法律规定,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源性疾病,其行为已构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陈某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张某、冯某在共同犯罪中均为主犯,但均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均可以从轻处罚。

 

    近日,法院发布案件判决结果,陈某、张某、冯某均被判犯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陈某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张某、冯某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同时,禁止陈某、张某、冯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