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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大动作!严厉打击这类养猪人!让其他人更有公平可言!

发布日期:2017-06-22 来源:网络分享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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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猪价较上周下跌0.19元/公斤,涨幅维持在0.01-0.33元/公斤,跌幅维持在0.03-0.80元/公斤。全国上涨地区较少,下跌地区较多。山东省、福建省、江苏省、上海市、陕西省、河南省、北京市、山西省、河北省、内蒙古和辽宁省上涨,其余各省市均出现一定幅度的下跌或持平。陕西省、上海市、北京市上涨前三,海南省、贵州省、天津市下跌排前。

农业部要求,全面掌握动物检疫证明和畜禽标识生产、发放、使用等基本情况,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办理一批违法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处理一批违规人员,切实规范动物检疫证明、畜禽标识管理。

农业部将开展动物检疫证明和畜禽标识专项整治行动



上面这两张图片,对于全国各个行业的个体户来说,应该并不陌生。这些办假证的简直是“神通广大”,各种证件都可以伪造。  

当然,也包括与禽畜养殖业相关的一些证件,比如,动物检疫证明、畜禽标识等。  

农业部官网公开信息显示,为了严厉打击伪造、变造、买卖动物检疫证明、畜禽标识等违法行为,农业部将于今年6月-10月,组织开展开展动物检疫证明和畜禽标识专项整治行动。

违法行为屡禁不止,防疫安全隐患大

我们都知道伪造、变造、买卖动物检疫证明、畜禽标识是违法行为,但是社会上此类现象仍然屡禁不止,常常被媒体曝光。  

据现代快报,短短8个多月时间,在浙江采购的6万多头生猪,通过从安徽买来的1200多张空白检疫证明,被冒名顶替成安徽“出品”,涉案金额9000余万元,最后上了无锡人的餐桌。  

经无锡市锡山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18名屠宰户均被法院以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作出有罪判决。另有无锡当地农林部门畜牧兽医站相关负责人涉嫌玩忽职守罪被立案侦查。  

东莞市大岭山镇食品公司(屠宰场)生产线一名承包商,为让没有动物检疫合格证书的非供莞基地的生猪进入屠宰场,竟向检疫员行贿,以1100元/张的价格购买多张检疫证书,后被举报抓获。  

经检验,张某彬承包的生产线上的生猪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莱克多巴胺成分,俗称“瘦肉精”。  

案发后,屠宰场老板张某彬及其员工蒋某、检疫员黎某以及涉案人员吴某、朱某均被抓获。 

为了遏制此类现象的发生,农业部将开展动物检疫证明和畜禽标识专项整治行动。

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2017年6-10月,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6月)

1.强化宣传。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宣传媒介作用,加强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动物检疫、畜禽标识管理和动物疫病防控知识,提高社会公众守法意识。

2.加强培训。要以县为单位,面向基层官方兽医开展一次专题培训,重点包括动物检疫证明和畜禽标识订购、发放、领用程序,动物检疫证明填写规范,畜禽标识佩戴要求,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等内容,并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切实提升官方兽医能力素质。

3.完善制度。要健全完善动物检疫证明和畜禽标识专人管理、专账登记、专库存放,统一订购、按需领取、逐级发放、及时回收、定期销毁等制度,实行定期盘点、定期汇总、定期报告、定期督查。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7-9月)

全面掌握动物检疫证明和畜禽标识生产、发放、使用等基本情况,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办理一批违法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处理一批违规人员,切实规范动物检疫证明、畜禽标识管理。

1.清查核实,摸清底数。对动物检疫证明出具人员官方兽医资格情况,动物检疫证明生产企业中标和备案情况,动物检疫证明订购、发放、库存和遗失情况,畜禽标识库存以及遗失等情况进行清查核实,摸清底数。

2.严厉打击,规范秩序。严厉打击管理相对人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打击未持有效动物检疫证明出售、运输、屠宰动物行为;未对出栏牲畜佩戴畜禽标识行为;屠宰企业屠宰未附有效动物检疫证明和佩戴畜禽标识动物行为;非法印刷、买卖、伪造、变造、转让动物检疫证明、畜禽标识等行为,特别是通过互联网买卖动物检疫证明的违法行为。

3.严查违规,整顿队伍。严查官方兽医违规违纪行为,重点查处违规购买和倒卖动物检疫证明、畜禽标识行为,不检疫就出证、为不合格动物出证等违规出证行为,动物检疫证明上下联不一致、填写不完整不规范行为,进一步规范动物检疫秩序,避免“灯下黑”。

(三)总结整改阶段(2017年10月)

结合专项行动,对本地区动物检疫证明、畜禽标识清查进展、取得的主要成效、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等进行全面梳理和总结。坚持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该纠正的事立即纠正,该处理的人立即处理,尽早消除风险隐患。对于无法及时整改完成的问题,要抓紧研究,提出解决方案,明确完成时限和责任人,从制度层面予以解决。